聖經《創世記》中記載:「『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創9:11-13)每當看到這節經文,我就為神用洪水毀滅挪亞時代的那個邪惡敗壞的人類而讚美神的公義,認為那時的人類邪惡到一個地步,神是因著厭憎這個人類才把人類給滅了。最終落得被毀滅的下場也是他們自食其果、罪有應得,這正體現出神公義聖潔、不可觸犯的性情。然而,當我看了神的話後,我才對神與挪亞用彩虹立約背後的心思有了一些認識,也看到自己雖信神多年卻根本不認識神,也不了解神的心意。雖然在這些記載中並沒有告知神當時的心情是如何的,也沒有告知神說這些話的用意所在,更沒有人能體會到當神說這些話的時候神的感覺是如何的,但是,在這件事情的背後卻包含著神的傷與痛、以及神對人的憐憫、更包含著神對人類的期望 ……
